顺丰同城配送服务协议
本协议的缔约主体是顺丰同城平台具体配送服务提供方深圳市顺丰同城物流有限公及其各地分公司(统称“顺丰同城”)与发布具体需求的顺丰同城平台使用人(下称“用户”或“您”)。
您在使用顺丰同城平台具体配送服务前,应当仔细认真阅读本协议以及顺丰同城针对具体服务事项不时发布或更新的规则、规范等(以下统称“服务规则”),确认对本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均已知晓、理解。您知悉服务规则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您勾选"同意并接受《顺丰同城配送服务协议》"后,即表示您愿意遵守本协议及服务规则的各项约定,同意将其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本协议及服务规则对您产生约束力。
您理解并同意,顺丰同城将对本协议或各项服务规则不时地进行修改更新并在顺丰同城平台公示。如您继续使用顺丰同城平台的具体配送服务的,即表示您已知晓并同意接受更新后的协议及服务规则,同意顺丰同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您提供的订单信息。
一、定义
1.1 配送服务:指用户在顺丰同城平台发布帮取、帮送等配送信息,服务提供方自主选择接受配送信息中的任务事项后,在约定时间内派出骑士为用户完成帮取、帮送服务并获得相应报酬的服务。
1.2 用户:即本协议中的“您”,是指在顺丰同城平台上发布帮取、帮送服务需求,创建任务事项信息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3 服务提供方:指提供配送服务的主体,即顺丰同城。顺丰同城在自主选择接受配送信息中的任务事项后,将在规定时间为您提供配送服务,任务事项完成后获取相应报酬。
1.4 骑士: 指接受顺丰同城的指派,向您提供配送服务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5 配送信息:指用户通过顺丰同城平台发布的、在顺丰同城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帮取、帮送任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取货地点、收货地点、配送物品类型、重量、声明价值、配送地址、联系人信息等。
1.6配送物品:指您通过顺丰同城平台发布的帮取、帮送任务事项中所要帮取、帮送的物品。
二、用户权利义务
2.1您通过顺丰同城平台成功发布配送信息后,有权通过顺丰同城平台原下单渠道查询任务进展。
2.2您理解并承诺,您委托配送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以及本条款、服务规则禁止或不予提供服务的物品范围;配送物品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您应提交办理完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因违反本条约定而造成的风险应由您自行承担,并对给顺丰同城或任何其他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3您知悉、理解并承诺,您发布配送信息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或服务规则的约定,需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详细地填写任务事项的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物品信息(类别、重量、价值)、取货/收货地址、联系人信息等。否则,因此给顺丰同城平台、顺丰同城骑士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带来的不良后果、损失及责任,均应由您独立承担。
2.4参照《反恐怖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您确认并知悉在下单前应严格履行如下要求:
(1)如您的配送物品来自境外,您必须向顺丰同城履行100%主动告知义务、100%落实实名寄递、100%如实申报配送物品;
2.5您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配送服务中的配送物品的保价价值范围/金额均不应超过人民币10万元。若您的帮送物品的保价价值超过该范围,您应审慎考虑是否依然发布该配送信息,如您继续发布该配送信息的,则一旦发生损毁、丢失等情况,您应自行承担超出前述价值范围/金额限定部分的损失。
2.6您在将配送物品交给骑士前,应检查物品的完整性及可交付性。若物品夹层或包裹中另有其他附带物品、衣物、手机、证件、黄金等其他物品而没有在帮送信息中予以声明、备注的,则对于前述物品的损毁、丢失以及因损毁、丢失产生的附带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证件丢失无法签订重要合同、相应行程取消、带有纪念性质的精神损失等)均由您自行承担。
2.7顺丰同城接受配送任务后,若因您或您指定的取(收)件处联系人员的原因导致任务事项无法完成从而给顺丰同城造成损失的,您应当予以赔偿。您指定的取(收)件处联系人员拒绝交付(接收)物品或无法联系的,您将恢复对物品的处理权,但您支付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的义务并不因此而免除。
2.8您应确保物品整洁、完好、包装妥当适于配送。对于不可倒置、怕震、精密、易碎等对配送服务有特殊要求的物品,您应采取防止损害的包装措施,并标出适当、明显的标记和必要说明。您未按约定或通常方式对物品进行适运性包装的,骑士有权拒绝配送。因您未妥善包装、经骑士提示后拒绝包装和/或未作出必要的标记、说明等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灭失的,您应自行承担责任。
2.9您应在骑士到达取件地址15分钟内准备好需要配送的物品。骑士上门取件时,您有权核实其身份,并及时配合顺丰同城骑士出示取件码/签收码进行寄件人/收件人身份的核验。交付物品,若超过预定时间您仍未交付配送物品,由此导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拒收、配送时效延误所造成的损失等)由您承担。
2.10您应按照顺丰同城平台计算的金额向顺丰同城在线支付服务费用。您有权拒绝骑士额外支付费用的要求,但是,如您发布订单时填写的物品重量、取货收货地址与实际不符,超重、超距离的,骑士有权要求您按照实际情况线上支付额外的服务费用。
2.11顺丰同城平台向顺丰同城推送您发布的配送信息并由顺丰同城接受后,如您临时变更、取消订单给顺丰同城造成损失的,您应赔偿损失。您应保证并承诺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并承诺不存在刷单行为(本条款下的刷单行为指用户在使用顺丰同城平台发布信息时,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与骑士联合下单;下单后接单自行配送;滥用、骗取领用折扣券优惠等不正当欺诈行为)。否则,对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应由您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相关损失、返还所骗取的相应优惠券等优惠补贴、账号封禁等。
2.12您理解并同意,骑士并非专业的快递员或运输服务提供者,在配送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分歧,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您应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在发布信息或与骑士沟通过程中应注意保护自身隐私,并留意自身安全,建议在接收或递交骑士配送物品时恰当着装,对待骑士应使用文明用语,不得侮辱辱骂或以其他不恰当方式对待骑士。
2.13您确认,在您因工作需要使用本服务时,您已充分获得您工作单位的授权,并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条款的全部内容。
三、顺丰同城的权利义务
3.1顺丰同城接受您发出的配送任务后,应按照配送订单推送时约定的时间、地点把配送物品及时、安全的送达目的地,并及时提供配送物品配送状态供您了解。
3.2出于安全及法律法规要求,顺丰同城有权对配送物品进行当场开箱验视及有关安全监测,并进行拍照取证。如发现禁止或限制配送的物品,有权予以拒收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为免疑问,顺丰同城不对因上述检查而导致的任何延误损失负责。
3.3在发生突发、紧急情况或其他顺丰同城无法及时向您请示的情况下,顺丰同城有权为保护您的利益而对物品进行紧急处置。该等情形下,顺丰同城不承担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但处置措施明显不当的除外。
3.4顺丰同城有权向您收取服务费用,具体服务费及附加服务费的计费标准以具体配送服务页面或官网上展示的价格政策为准。顺丰同城可以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供需情况不时的合理变更价格,天气、交通高峰时段、特殊节假日等原因也可能造成溢价。若您在价格变更后继续寄件,表示您同意按照变更后的价格支付费用。如您对价格有疑问的,可以拨打顺丰同城客服热线400-188-1888咨询。
3.5 对于配送物品,若您要求退回,则双程费用均由您承担。若您对配送物品声明放弃的,您不可就该配送物品再向顺丰同城主张任何权利,您同意顺丰同城有权自行处置该快件,顺丰同城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3.6顺丰同城在向月结客户收取月结款时提供发票。若您非顺丰同城的月结客户,您可以在订单完成后在顺丰同城线上渠道开具电子发票。
3.7顺丰同城会以电话、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发送的产品/业务介绍、推广促销信息及其他商业性信息。您不同意继续接收以上信息的,可以通过短信或拨打顺丰同城客服热线方式退订。
3.8顺丰同城在处理配送任务的过程中,涉及您的配送物品信息、联系电话、地址等个人信息的,顺丰同城将予以严格保密,除非得到您的同意或授权,顺丰同城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但顺丰同城为完成配送任务的必要使用或应政府部门(包括司法及行政部门)的要求向其提供您订单记录等必要信息情况除外。
四、赔偿条款
4.1您已知悉并同意,顺丰同城是按配送物品的重量、配送距离收费(详情参照下单页面费用明细),并非按配送物品的价值、预期收益收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因顺丰同城原因造成配送物品品灭失、破损、短少、配送超时导致顾客退单的,顺丰同城将结合您是否保价进行对应标准赔偿:
4.1.1 若您未选择保价或配送物品不属于顺丰同城提供保价服务的范围(详见保价界面),当配送物品在配送环节发生灭失、破损、短少的,顺丰同城在七倍运费的限额内向您赔偿配送物品的实际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您认为该赔偿标准不足以弥补您的损失,应根据配送物品的实际价值选择相同额度的保价服务。
4.1.2 若您已选择保价且支付保价费用的,当配送物品在配送环节发生灭失、破损、短少的,顺丰同城按照保价金额和损失的比例向您赔偿,最高不超过配送物品的实际损失金额。不足额保价的按照投保比例调整赔付金额。
4.2 基于托寄物配送物品品可能获得的收益、利润、实际用途、商业机会等任何间接损失,顺丰同城不承担赔偿责任。
4.3配送物品损坏残值由顺丰同城和您协商处理,如归您所有,顺丰同城在核定赔偿金额时将扣减残值。
4.4若配送物品尚未支付所有服务费用,顺丰同城无义务受理赔偿。每个订单只能提出一次索赔,且与该配送物品相关的所有损失或损坏的赔偿是完全并最终的。
4.5 时效延误的赔偿仅为免除本次配送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五、理赔规则
顺丰同城采取“理赔审查”的方式,您应在寄件时如实按照配送物品的实际价值诚信保价,理赔时提供相关价值证明(如发票,合同、付款凭证组合),顺丰同城会结合市场价值和第三方机构意见评估损失价值,并按保价金额与损失的比例进行赔偿。如您无法证明托寄物品的实际价值,超额保价部分无法获得赔偿,本公司可以退还相关费用。相关价值证明与订单声明价值不一致时,以两者较低的金额作理赔参考,所以请务必如实填写托寄物价值。,顺丰将全额退还您的保价费用,按照未保价快件进行赔偿。
六、您的违约赔偿责任
6.1 因配送物品有安全隐患、质量缺陷或包装破损,致使其他配送物品、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或造成人身伤亡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6.2 因配送物品属于或含有禁止或限制寄递物品而被查没、扣留或变更配送路线,导致其他配送物品时效延误或价值丧失,给顺丰同城或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6.3 因您违反约定义务导致顺丰同城或第三人承担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所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留置权
若您或您指定的付款人未付清费用的,顺丰同城有权留置配送物品,留置后您的债务履行期限为2个月(自揽收配送物品之日起计算),但配送物品性质不能留置的除外。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您或指定付款人仍未付清费用的,可以变卖、拍卖留置物并优先受偿。变卖、拍卖所得价款应优先支付顺丰为行使留置权所支出的费用和保管费,再偿付拖欠顺丰同城的费用;如有余额,可根据您的要求汇至您指定账户。
八、免责约定
8.1以下情况顺丰同城无需承担延时派送的违约责任:
8.1.1 收方要求在指定时间送到,该指定的时间短于顺丰同城与您约定的配送时效的;
8.1.2 由于您备货不及时导致顺丰同城配送超时;
8.1.3 配送订单显示的收货地址不详细造成而无法送达的或延时送达的;
8.1.4 当配送订单显示您临时更改送货地址导致延时送达的;因订单地址不详细、联系方式错误而无法送达的,您应及时给予的新地址,由此造成的时间延误,增加的运输费用由您承担。
8.2、因下列原因造成货物延误、无法派送、配送物品灭损的,顺丰同城不承担赔偿责任:
8.2.1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保价物品除外)。不可抗力因素是指无法预测、无法控制或无法避免的客观因素或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泥石流、洪涝灾害、火灾等自然灾害;台风、暴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罢工、恐怖事件、意外交通事故、法规政策的修改、政府、司法机关的行为、决定或命令;抢劫、飞车抢夺等暴力犯罪;
8.2.2 因配送物品的自然性质、内在缺陷或合理损耗造成的;
8.2.3 因您、收货人的自身过错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没有如实申报配送物品资料,交付的配送物品属于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禁止寄递或限制寄递的,收货人迟延受领,信息填写错误或不全等情形。
8.2.4外包装完好,而内件短少或毁损,签收人签收时未提出异议的。包括但不限于顺丰同城无法拆开配送物原包装进行内包装加固且派件时原包装无明显异常,或您自备的配送物包装不良但外部无法发现等场景。
九、其他
9.1如果本条款中的某条款被法院或政府机构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则双方同意除无效条款外仍应执行本合同其它条款,部分有效条款在其可执行的范围内仍继续执行。
9.2本条款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